做好租稅規畫,稅省很大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李先生詢問他是長子,繼承父親名下土地,惟他下面有5個弟弟,他想把該土地持分5/6面積過戶給5個弟弟,會有巨額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有無節稅方法?
  

該處說明,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查李君目前持有土地,如過戶持分5/6面積給5個弟弟,須繳納約500萬土地增值稅,惟如在不違反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李君預先確立遺囑,申明於死亡後將該土地持分5/6面積遺贈予5個弟弟,則可不用繳納該筆土地的土地增值稅額及贈與稅。

更新日期:106/04/12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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