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設攤營業或封閉使用要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的騎樓如果供公眾通行使用,可以免徵房屋稅,但若是供設攤營業,或自行封閉使用,則應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近來常有民眾反應,門前的騎樓,被課徵房屋稅,不知道原因為何?這是因為騎樓已設攤營業或封閉,無法供公眾通行,與立法規定免稅的條件不符,所以必須課徵房屋稅。

  如果您對房屋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6/04/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4/07

106/04/07

106/04/07

106/04/07

10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