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禮大放送!98年度綜所稅最後一批退稅已於100年1月20日入帳!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第3批)退稅業經核定完竣,本批次全國退稅總件數計有19萬8千8百餘件,金額約14億1百餘萬元,各區國稅局已於100年1月20日存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兌現期限。
高雄市國稅局指出,各區國稅局退稅件數及金額如下:
台北市國稅局-退稅件數計有3萬3千餘件,金額約3億5千6百餘萬元。
北區國稅局-退稅件數計有7萬9千8百餘件,金額約5億5百餘萬元。
中區國稅局-退稅件數計有4萬餘件,金額約2億4千1百餘萬元。
南區國稅局-退稅件數計有2萬4千餘件,金額約1億4千4百餘萬元。
高雄市國稅局-退稅件數計有2萬1千9百餘件,金額約1億5千3百餘萬元。
該局並表示:屬高雄市轄區案件者,其中利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有1萬8百餘件,採憑單退稅有1萬1千餘件。憑單退稅金額在5千元以下者,受退稅人除可持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逕向臺灣銀行高雄市各分行兌領現金外,亦可存入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兌領;金額在5千元以上者則須存入存款帳戶方得兌領。本次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至100年3月18日截止,若逾期將無法受理申請展延,須等到5月底以後轉開國庫支票作業始能領取,故籲請各受退稅人,收到退稅憑單後,務必儘速於兌領期限內辦理兌領手續。
該局更呼籲:鑑於往年經常有許多退稅人因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而要求補發或延期,平白浪費許多寶貴的時間;甚至於轉開國庫支票後仍有少部分退稅支票因退稅人行蹤不明,以致於無法順利儘早送達受退稅人。為服務便民,該局創新措施針對申報時未填載「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款欄」或填載資料不正確者,於99年12月中寄發輔導通知,輔導退稅人攜帶通知單、身分證(新式)、印章、存摺至該局轄區稽徵所辦理「存款帳戶退稅」。該局則於100年1月20日舊曆年前自動送好禮,將退稅款自動撥入您的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同時您也不必為收不到退稅憑單(支票)而擔心,一舉多得喔!【#037】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股長 姓名賴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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