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遺失 尚未兌領可申請補發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受退稅人遺失已逾一年有效兌領期限之退稅支票,如經查明退稅支票尚未兌領,可以免辦理掛失止付手續,直接向該局申請補發即可。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鄭瓊英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09

更新日期:106/03/28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106/04/05

106/04/05

106/04/05

106/04/05

10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