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使用牌照稅開徵了!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6年全(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10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本年4月30日為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金融業放假,繳納期間末日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請如期繳納。

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繳款截止日開放至5月4日24時前(代收稅款處請於營業時間內),惟5月3日至5月4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基隆市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17日寄發,民眾如未收到稅單或收到後不慎遺失,可以打電話或親自到基隆市稅務局補單繳納,或利用「語音服務系統」代表號2745-5880,於開徵期間(4/1-4/30)可跨縣市申請補發繳款書,

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可於限繳期間內持繳款書以下列方

式納:

一、至各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郵局不代收)。

二、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到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

三、持各地銀行、合作社、農會、漁會、郵局等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

四、以信用卡繳稅: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電話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國碼+886-2(或4或7),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為166#】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 //paytax.nat.gov.tw)輸入繳稅相關資料,取得授權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更正或取消。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

五、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可利用本人或他人持有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第四點)進行轉帳繳稅。

六、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第四點)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第四點),進行轉帳繳稅,轉帳完成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自即日起,除了以信用卡繳稅外,其他繳款方式均免付手續費。如對使用牌照稅有關事宜仍有疑問,請向基隆市稅務局消費稅科洽詢,服務電話:2433-1888轉701至706,或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30-6969。

更新日期:106/03/30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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