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印花稅,多貼也能申請退稅喔!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近來有民眾詢問以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印花稅,多貼是否可以申請退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納稅人如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造成印花稅有溢貼、繳情形,不論當初是持大額憑證繳款書、彙總申報或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均可自貼、繳之日起5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但書立後已交付使用之印花稅憑證,事後因故作廢或終止者,並不屬於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不能因憑證所載事項無法履行而申請退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318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3/30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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