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2400CC的身障免稅車輛須繳納牌照稅差額喔!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為4月30日截止,今年因適逢星期日及勞動節,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2日,本局提醒民眾,超過2400CC以上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也將收到差額繳款書。 本局表示,按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的規定,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為免稅上限,超過2400CC的車輛,則須補繳差額。舉例而言,自用小客車免稅限額為11,230元,若身障者原先免稅車輛是2800CC,稅額15,210元,將會收到3,980元(15,210元-11,230元)繳款書。 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請以電話、書面、傳真、網路或到本局、羅東分局、縣府為民服務中心或宜蘭監理站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2-146或派駐監理站服務專線9641350,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3/31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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