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將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及「網路交易查核作業」。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促進誠實申報納稅及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將自106年4月1日起執行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及網路交易查核作業。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如有違反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及非專營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而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虛報零稅率銷售額冒退稅款者,均將列為選查對象。另將針對食品業、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及老人福利機構等營業人加強查核。

該所提醒營業人可先行檢視帳簿憑證,如發現有前開情形,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於106年3月31日前向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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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6/03/22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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