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2日,逾期繳納將遭致荷包損失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106年期使用牌照稅即將於4月份開徵,由於4月30日適逢假日及5月1日勞動節金融業放假,繳納期間順延至5月2日。

   該分局進一步指出,目前繳稅方式多元化,納稅義務人可在繳納期間就近向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另外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選擇到萊爾富、全家、統一、OK等便利超商繳稅,除了向金融機構繳納者外,其餘繳款方式僅受理至5月4日夜間12時止。
   另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間若尚未收到繳款書時,可就近至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東港分局、潮州分局、恆春分局或監理站,亦可撥打電話請使用牌照稅承辦人員補單,又為避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更新日期:106/03/2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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