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民眾可利用多元化繳稅管道繳納使用牌照稅,除可持稅單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利用網際網路繳稅《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使用電話語音繳稅《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以及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尚可就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讓您繳稅省時又方便!
該處指出,納稅人選擇以本人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瞄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選擇繳稅方式後,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完成線上繳稅。
如有其他疑問者,請直接撥打稅單下方所載服務電話洽詢經辦人;如開徵後仍未收到稅單者,歡迎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7)7410141轉270或洽各分處申請補單繳納。
更新日期:106/03/21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1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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