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憑證依規定貼繳「印花」了嗎?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即將開始,今年印花稅檢查重點包括營建業、技師及建築師、記帳業、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等業別與承攬公共工程業者等,因此特別呼籲上開業者,自行檢視應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貼繳印花稅,或有貼繳不足,請儘速補貼或補繳,以免被查獲受罰。

該局進一步表示,印花稅檢查目的是希望透過查核予以輔導,並提醒業者能自行檢視依法繳稅,以維護租稅公平,而非在處罰納稅義務人。但如經查獲違反印花稅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倍罰鍰。所以,在檢視應稅憑證時,如發現有貼繳不足者,請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

承辦員:廖美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61

更新日期:106/03/2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106/03/20

106/03/20

106/03/20

106/03/20

10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