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證明到期前,應提前辦理重新鑑定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7/03/13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持有身心障礙者免徵牌照稅車輛,於身心障礙證明到期前,應提前辦理重新鑑定手續。如到期前已取得重鑑後身心障礙證明,則無須再向本局申辦免稅手續;身心障礙證明如有逾期情形,牌照稅將恢復課徵。民眾如有疑義,可撥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陳 開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420更新日期:106/03/13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06/03/13106/03/13106/03/13106/03/13106/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