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預售屋有所得別忘申報繳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遏止房地投機炒作,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民雄稽徵所即日起將加強查核個人預售屋及鉅額不

動產交易。

國稅局表示,買賣預售屋或成屋之獲利,是屬於財產交易所得,請民眾妥善保存交易契約書等相

關證明文件,並記得在今年5月份,按實際買進及賣出金額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

得稅,以免遭到補稅及處罰。

以前年度有轉讓預售屋沒有申報的民眾,趕在國稅局開始調查前自動補報可以免罰。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股陳小姐

聯絡電話:(05)2062141分機202

更新日期:106/03/08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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