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勾選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第14欄「申請」欄項,即可同時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若有疑義,歡迎利用該局電話3326181分機2752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06/03/09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3/10

106/03/10

106/03/10

106/03/10

10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