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請主動向稅務局申報,以避免爾後困擾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常有民眾為了辦理低收入戶證明或遺產繼承案件申請財產總歸戶時,發現名下尚有已不存在之房屋建物,而急忙要求稅務局實地勘查更正稅籍情形。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大多以為房屋拆除就與房屋稅無關了,而未向稅務局申報房屋拆除,致已拆除房屋之房屋稅籍並未註銷。為了避免事後認定困擾與維持房屋稅籍正確性,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房屋拆除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稅務局申報房屋拆除,以免影響自己之權益。

民眾若對房屋稅尚有任何問題或需進一步瞭解,歡迎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306969,或撥打下列電話查詢,稅務局將竭誠為您解答:總局24331888轉303、322-328、七堵分局24554221轉202-204、信義分局24286030轉202-205。

更新日期:106/03/10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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