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全年辦理車輛總檢查,請車主按時繳稅、定期驗車,以免遭罰!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開車族,請自行檢視所有的車輛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有無逾期驗車、車牌已遭註銷或免稅條件變更等情形,如有欠稅、車牌註銷或免稅條件已變更者,請儘速至該局查詢補單繳納,或速至各地監理機關補辦驗車及重新領牌手續,以免被查獲時補稅又受罰,勞心又傷財。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免再依第25條規定加徵滯納金。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呼籲民眾,車輛總檢查作業為該局全年性業務,針對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的車輛,全年進行查緝作業,車輛如有欠稅、牌照註銷或免稅條件變更之情事,請勿置之不理,以免權益受損。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2至604。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10。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317。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307、308。

更新日期:106/03/06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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