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房屋是否可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日有民眾詢問,所有古厝建築至今已超過45年,是否可減免其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因素,也不是判斷房屋免徵的標準,除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外,不論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房屋稅之課徵係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而房屋評定現值之核計係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為計算依據,除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外,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另外,供非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也都要課徵房屋稅。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2/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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