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辦理106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落實稅捐核課及維護地價稅稅籍正確,自即日起至9月將辦理用地清查作業,清查重點為:一、自用住宅用地、二、減免地價稅土地、三、田賦用地。 106年度該局將以土地使用情形與現行核稅是否相符為清查重點,如: 一、有營業行為或戶籍遷出,經查核不符合自用住宅優惠規定,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二、減免地價稅土地經查核不符合減免規定,將予以課稅。 三、原課徵田賦土地,未作農業用地使用,不符合課徵田賦要件,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四、非農業區保護區之都市土地,原課徵田賦,經查公共設施已完竣,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呼籲土地所有人如有地價稅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應於土地變更使用30日內,向該局或羅東分局申報使用情形。民眾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2~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

更新日期:106/02/13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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