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於2月1日起展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課稅公平及房屋稅稅籍資料之正確,每年均依據財政部計畫,辦理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年度清查自2月起展開,清查重點為房屋有無新建、增建、改建或變更使用情形等。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常見的陽台加建、頂樓增建及自行搭蓋未合法登記的違章建築等情形,均應設立稅籍課徵房屋稅,民眾常因情況需要,變更房屋用途或增建房屋而疏於申報,導致房屋稅籍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如有增、改建或變更使用情形者,應在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主動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受罰。清查期間為防止不肖人士假冒稅務人員,清查人員均會配戴識別證並提示指派清查任務公函,請民眾給予配合與協助,造成民眾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本局或房屋所在地各分局洽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77-97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2/1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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