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減免稅地原因消失,應申請改課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展開清查,清查重點為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騎樓用地、非供與農業經營有關之農舍用地、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道路用地除外)土地及其他公、私有減、免地價稅之土地。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將戶籍遷出,或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以致原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請主動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局(分局)申報,以免被稽徵機關查獲而受罰。

    該局同時指出,對於被查獲而恢復課徵或改課地價稅之土地,將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改課結果有不明瞭者,歡迎利用電話向該局地價稅科(分局第一股)承辦人員洽詢,聯絡電話:總局:04-7239131轉223、員林分局:04-8320140轉135、北斗分局:04-8870001轉104。

   承辦員:李明正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9

更新日期:106/02/1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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