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表示,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於每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因106年1月遇連續三日以上之國定假日,因此105年度憑單申報截止日順延至106年2月6日。
本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本局呼籲,扣繳義務人務必依規定如期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憑單申報可採用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以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透過網際網路傳輸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並完成申報,不受辦公時間限制隨時上傳,方便又省時。請大家多用網路,少走馬路,享受優質便捷的報稅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郭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06
更新日期:106/02/01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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