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把握最後省稅期限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6年公告土地現值彰化縣平均調幅2.52%,因此,106年出售土地的增值稅可能會有調升,所以105年底前已立契出售土地,要把握訂約後30天內申報之省稅期限,如果逾期申報,就不能以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土地增值稅的課稅稅基,出售土地須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移轉現值申報,申報人在訂定契約之日起30天內申報,可按「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核稅;超過30天申報,就要改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課稅基準。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1

更新日期:106/01/1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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