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個人計程車登記房屋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供個人計程車登記房屋如未供其他營業用或非住家使用時,可按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在住家房屋設有「個人計程車」登記,因設有個人計程車僅屬形式登記,實際上並未在該房屋營業,此情形不視為供計程車營業使用。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7

更新日期:106/01/0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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