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娛樂稅業者每月代徵之稅款,不論是自動報繳或由稅捐稽徵機關查定課徵者,只要於繳納期限內繳納,均可享有1%獎勵金的優惠。
該局特別提醒,逾期繳納除無法扣領獎勵金外,每逾2日尚須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稅款者,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業者如尚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周佳慶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425
更新日期:106/01/0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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