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繳納地價稅繳款書遺失可申請完稅證明喔!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沙鹿區吳先生來電詢問,前幾天去超商繳完的地價稅單收據已遺失,可以重新申請收據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如已繳納,可以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至鄰近的地方稅務局各分局申請完稅證明。


  另該局貼心提醒,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以網路代替馬路,可利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辦】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首頁>申辦櫃檯>線上申辦-本局,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或下載該局【中稅e把照】APP辦理。


  如有任何相關地價稅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洽沙鹿分局第一股04-26624146分機11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1/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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