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自106年起地方稅務局收回自徵並在監理站設服務據點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縣使用牌照稅自106年起由稅捐稽徵機關自行徵收,該局將於106年1月3日進駐宜蘭監理站設置服務櫃臺,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表示,本縣自民國41年即委託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代徵使用牌照稅,為提供民眾多ㄧ個服務據點,自106年1月1日起使用牌照稅改由該局自行徵收,並於宜蘭監理站設置服務櫃臺,除續行代徵時期查欠補單服務外,另增加身障車輛免稅及退稅收件審核、信用卡繳稅、稅務諮詢等服務。 該局進ㄧ步表示,106年1月3日進駐宜蘭監理站當日上午11時至下午4時在現場舉辦加入粉絲團、申辦無實體發票手機條碼載具,或捐贈發票金額10元以上發票6張或10張(無實體發票減半)者,即可獲得各式宣導品活動,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如有疑問,請撥打(03)9325101轉140-146、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或駐監理站專線(03)9641350洽詢。

更新日期:105/12/28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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