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5年起水、電、瓦斯及電信公用事業已開立電子發票,中獎機會更多囉!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水、電、瓦斯及電信公用事業已全面開立電子發票,對一般用戶而言,無須改變繳費方式,用戶繳費後,公用事業將依規定時限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用戶除了可對中傳統統一發票獎項外,還有對中10組100萬元及8,000組2,000元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機會。

今年起公用事業繳費通知單上新增「載具類別編號」及「載具號碼」(簡稱載具編號),是查詢及列印中獎發票的依據,如果中獎,公用事業會主動通知用戶,其兌領獎採「認條碼不認人」原則,提醒用戶們須妥善保存每期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單據,以便查詢、列印及領獎。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中獎,公用事業會主動通知用戶,用戶應憑中獎當期已繳費的繳費通知單或繳費憑證記載的「載具編號」至四大超商的多媒體導覽機(如iBon等),依機器操作指示,即可列印中獎電子發票並至郵局領獎。如有任何疑問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www.einvoice.nat.gov.tw公用事業專區查詢,或電洽0800-521-988詢問。

更新日期:105/12/29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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