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娛樂業暫停營業或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娛樂業者因故停業時,應於事前填具停業申請書,詳載停業起訖日期(最多不得超過1年)向本局辦理停業登記。另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時,亦應向本局辦理變更申請,經本局派員勘查屬實後,依實際營業情況查定核課娛樂稅。      如有娛樂稅相關之問題,可撥05-3620909分機710或05-2260505分機221洽詢,本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亦可上本局網站(http://www.cyhtax.gov.tw)查詢。

更新日期:105/12/07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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