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娛樂稅繳納期限適逢例假日,可順延至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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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訊)105年11月份娛樂稅限繳日原為12月10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12日截止,代徵人於當日繳納仍有1%奬勵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娛樂稅自動報繳及查定課徵代徵人按期繳納代徵之稅款,均可享有代徵稅款1%的奬勵金,即使繳納截止日適逢週六或國定例假日時,只要在期限內繳納者,奬勵金權益不受影響,惟逾期繳納稅款者,除無法享有1%奬勵金外,每逾2日還需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分機319)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5/12/07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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