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直撥退稅,省時安全又方便!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可利用其在金融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辦理直接劃撥退稅,可比郵寄退稅支票早領到退稅款。
該分局說明,營利事業只要填寫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並檢附銀行存摺影本,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印章後,向所轄國稅局申請,或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填寫上述書表申請即可。
該分局呼籲,營利事業轉帳退稅便捷又安全,申請以後各年度均可適用,特請營利事業多多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本分局營所稅課蔡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分機100

更新日期:105/12/04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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