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採歸戶課徵稅單只有1張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今年買賣房地產之民眾要特別注意,如果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雖然該年持有土地未滿一年,依規定新所有權人仍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而如果在今年8月31日以後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則由原所有權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新所有權人不會收

到105年地價稅繳款書。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地價稅之課徵係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所謂總歸戶制,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1戶,換句話說,土地係以縣(市)為歸戶單位,然後再按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計算其地價總額,按其課稅級距適用之累進稅率計算其地價稅,所以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只有1張地價稅單;與房屋稅不同,房屋稅係按比例稅率計算,未採總歸戶制,所以每一戶門牌開立一張房屋稅稅單。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如在彰化縣有3棟房屋,每年會收到3張房屋稅單,但地價稅單則只會收到1張。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會辦單位:地價稅科

承辦員:賴鳳伶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133

更新日期:105/11/2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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