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課徵房屋稅能變成合法建物嗎?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經常有民眾詢問,違章建築如經繳納房屋稅後就不算違建了嗎?可以正常使用嗎?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常誤認為無使用執照的違章建築,只要繳納房屋稅後,該違章建物就會變成合法建築,其實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造及合法使用是完全沒有關聯的。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應課徵的稅率。所以,無照違章建築亦屬房屋稅課稅對象。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為合法,亦不能使違規使用的房屋合理化。因此,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民眾對於房屋稅課稅如有任何問題,可以利用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05/11/2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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