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地價稅分期繳納及自用住宅申請期限有放寬規定,請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手續最簡單,程序最便民

近日地價稅分期繳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可延期申請、凍漲及打折等議題大受矚目,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本年因公告地價調漲幅度確實較大,部分民眾無法一次完納稅捐,該局已發布「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受理民眾申請一百零五年地價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因105年應納地價稅額較104年增加之稅額超過新臺幣5萬元者,可就增加之稅額申請分期繳納地價稅。繳納期數得分六期開立繳款書,每期一個月,手續快速,程序簡便。民眾如有需要,可於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即105年11月30日)屆滿前提出申請。分期及自用住宅用地補申請期限均至11月30日截止,請務必把握時間,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該局另表示,公告地價是課徵地價稅參考依據,調漲地價符合法律規定,本次調整對自用住宅用地影響不大,且租稅法定主義,自不得僅就自用住宅用地或特定用地單獨減徵或打折。至於可否參照財政部76年地價稅打折,因76年重新規定地價調幅高達3至4倍,惟本年度公告地價全國平均調幅三成,當年與今年調幅相比,相差十倍,並不宜相提並論,且中央亦明示依法不合。



※下載申請書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洽詢電話:

(1)臺南分局:06-2160216轉1125

(2)新化分局:06-5981110轉100

(3)新營分局:06-6351141轉3222

(4)佳里分局:06-7224178轉201

(5)安南分局:06-2565148轉210

更新日期:105/11/23

發佈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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