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地價稅請利用多元繳納方式,儘速於繳納期限截止11月30日前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已經開徵,且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若於12月1日以後才繳納稅款,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請民眾依限繳納,才不會瘦了荷包。

  今年地價稅的繳稅方式,除了可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QR-C0de完成納稅外,還可持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網路繳稅,或開啟「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如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之「t wallet」或智付寶股份有限公司之「智付寶Pay2go」,經自行輸入繳稅資料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帶入繳稅資料後,以行動支付工具線上繳納稅款等,歡迎納稅人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於徵期內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者,請向稅務局所屬分局洽詢補發,如果您對地價稅繳款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5/11/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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