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許多民眾接到105年地價稅繳款書,覺得繳款書的內容有問題,紛紛來電詢問應該要如何處理?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果民眾發現105年地價稅繳款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可以在繳納期間內,也就是105年11月1日至105年11月30日申請查對更正;若是對於繳款書核定的稅額不服,可以在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也就是105年12月30日前,填寫復查申請書敘明事實及理由,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復查。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復查必須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如果申請人並非納稅義務人,或是過了法定復查期限才提出申請,都將因為程序不合而被駁回。請民眾特別注意,以免權益受損。
更新日期:105/11/24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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