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5年地價稅增加1萬5,000元以上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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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適逢每三年一次的重新公告地價,民眾收到地價稅單後,普遍有感稅額增加,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為減輕民眾財務負擔需要,特訂定受理民眾申請105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105年較104年增加的地價稅額在1萬5,000元以上者,才可以選擇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但因持有土地增加或土地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者及法人不適用。 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標準如下: 應納稅額 延期繳納方式(二擇一) 延期 分期 (每期以一個月計算) 未達3萬元 1至2個月 2期 3萬元以上,未達10萬元 1至3個月 2至3期 10萬元以上,未達20萬元 1至4個月 2至4期 20萬元以上,未達50萬元 1至6個月 2至6期 50萬元以上 1至9個月 2至9期   如符合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標準的民眾,可填具申請書,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向該局全功能服務櫃臺提出申請,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日後不得以同一事由再次提出申請,申請書可至該局網站下載或至該局現場索取。如有任何疑問,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110、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洽詢。

更新日期:105/11/21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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