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住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延至10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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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因今年公告地價調整,民眾地價稅或有增加,為減輕民眾地價稅負擔,本市對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9月22日前已遷入戶籍且房屋為住家使用,但未於9月22日前向該局申請優惠稅率者,將申請期限由105年9月22日延長至105年11月30日,若9月22日之後才符合條件,仍可申請,但要明年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該局提醒符合條件的民眾,請把握時間儘快申請,只要申請核准適用優惠稅率者,都可以追溯至今年起適用。對於已經繳納地價稅的民眾,稅務局將主動辦理退稅。民眾若有疑問可撥下列電話查詢:

總   局02-24331888轉312-317

七堵分局02-24554221轉104-105

信義分局02-24286030轉103-105

更新日期:105/11/1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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