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仔細核對下列記載內容,並依限期於11月30日前繳納。
(一) 繳款書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投遞地址、課稅土地等資料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儘速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更正。
(二) 稅單內「稅地種類」區分為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及公共設施保留地,若您持有不同類型土地,如自用住宅用地或工業用地,而稅單上的面積、地價及稅額均列在一般土地項下,那就要請您注意是否逾期(105年9月22日後)提出申請,以致今年只能按一般用地稅率,明年起才能享受特別稅率計課地價稅;或是仍未提出申請,就要儘快向本局提出申請,以免明年可享受特別稅率之權益睡著了。
(三) 稅單正面列有繳稅方式、土地清單;背面有稅額計算公式、逾期繳納地價稅滯納金計算表、宣導及注意事項,可以幫助您瞭解地價稅的核課方式及相關繳納、節稅細節。
若您對稅單所載內容還有任何疑義,可以利用稅單所列印的查詢電話向經辦人洽詢。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5/11/07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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