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地價稅在11月份開徵 請儘早繳納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民眾如收到稅單,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除可持稅單到金融機構繳納外,亦可到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地價稅。已辦理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民眾,請於105年11月30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免不足扣款產生欠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逾期繳納地價稅者,每逾2日會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王筱瑩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40

更新日期:105/11/0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105/11/04

105/11/04

105/11/04

105/11/04

10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