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參照財政部賦稅署臺稅消費字第10500071150號函釋,市府運用市庫收支連線系統辦理資金調撥及清算作業,倘其收支相關法規及作業規範與國庫支票作業規定相同,受款人於收受電子化市庫支票所出具之收據上註明或補載市庫支票訊息名稱及號碼,該收據得免貼用印花稅票。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105/11/02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1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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