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區、休閒農場設置卡拉OK等設備或提供娛樂表演應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採收費性質之露營區及休閒農場,如設置視唱設備、電子遊戲機、夾娃娃機及搖搖車或雇請表演人提供各種娛樂表演,都是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應課徵娛樂稅。營業人應於事前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之罰鍰。

  該局呼籲上開業者,應於開業前向該局所屬轄區分局辦理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受罰,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0800-086969洽詢,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05/11/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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