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地價稅開徵繳款書寄發了,請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105年地價稅繳款書(包括轉帳納稅通知)已於10月20日寄發,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後遺失,請儘快於11月底前以書信、網際網路、電話或親自到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以免逾期繳納受罰。收到繳款書後如發現課稅內容或稅額有疑問,可撥查詢電話向稅務局查詢、申請更正。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配合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3項修正規定,100年7月起公同共有案件(含未辦繼承、祭祀公業等)稅捐稽徵機關將另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予全體公同共有人,並載明繳款書受送達者及繳納期間,未受送達繳款書之公同共有人可於繳納期間內逕洽通知書所載繳款書受送達人協議繳納稅捐或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5/10/31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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