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車輛不堪使用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 可節省稅金喔!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不少民眾家中有不堪使用的車輛,未向監理機關申辦報廢,以致於每年4月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汽車每年都須繳納使用牌照稅,而且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不堪使用車輛愈早辦理車輛報廢,繳納牌照稅愈少,如有溢繳稅款還會主動退還,也可減輕每年稅金負擔。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麗紋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3

更新日期:105/10/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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