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常識報給你知-已按時驗車,並不代表已繳納該車之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收到使用牌照稅催繳繳款書後,跑到稅捐處服務櫃檯表示,他的車子都有按時定期檢驗,為什麼還會收到欠稅單﹖

該處說明,多數人誤以為車輛要繳完使用牌照稅,才能通過定期檢驗,而事實上,現行法令規定並無特別強制車輛,必須繳完使用牌照稅後才准驗車,車輛參加定期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而是否完稅仍須以使用牌照稅繳稅證明為憑。

該處特別提醒,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如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須追繳本稅外並會處1倍以下罰鍰,請車主注意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

更新日期:105/10/31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1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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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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