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接到105年地價稅單- 首先要作之事報給你知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5年地價稅開徵繳納日期,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截止,本市地價稅繳款書將於10月26日投遞,請納稅義務人收到地價稅單後,記得先檢視自己之土地現況、核對稅單內容,確認無誤後,再行繳納,如果有疑問,請向稅捐處查詢、申請更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喔!

該處特別提醒您,據往年經驗,會有少數民眾錯繳他人地價稅之情形,造成許多困擾,務請詳細檢視地價稅繳款書上所載課稅內容是否正確;另外,對於課稅內容有疑義部分,歡迎利用繳款書上之查詢電話逕向承辦人員洽詢,或撥打該處服務電話,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

更新日期:105/10/28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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