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自本(100)年2月1日起展開房屋稅籍清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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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落實房屋稅稽徵,健全稅籍資料,今年自2月1日起積極展開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今年清查的項目除了房屋使用情形及新增、改建房屋外,將以民宿、農舍、特殊油槽及選案查核之工廠減半課徵、執?業務者房屋、及減免徵房屋稅等房屋,?入清查範圍。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稅係以房屋現值為稅基,依實際使用情形所適用的稅率課徵,所以當房屋使用情形有變更時,應儘速於變更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變更日期在當月份15日以前,當月份起就可適用變更後稅率,但如在當月份16日以後才申請,就只能從次月份起適用變更後稅率。此外,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稅範圍,一般常見的增建房屋,包括頂樓違建、陽台加建、騎樓圍用及一樓前、後自行搭蓋的違章建築等,此類未申領建照的違章建築一樣要設立稅籍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呼籲,清查人員於清查作業期間,會配戴服務證並攜帶載有「房屋稅課稅資?(內含平面圖、GPS)」的可攜式平板電腦及相機等,逐戶查對,屆時請民眾多加支持,若有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232-238或玉里分局03-8882860分機231、212、21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