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地價稅即將開徵,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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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開徵,常有民眾詢問,土地已移轉,怎麼還會收到地價稅單呢?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之全年地價稅。而地價稅是以縣(市)轄區之土地歸戶課稅,因此納稅人在本縣境內縱有多筆土地,只會收到一張稅單。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2~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

更新日期:105/10/25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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