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設備不得為欠稅之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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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設備不得為欠稅之擔保品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A公司欠繳稅捐,詢問是否可以

其所有生產用機器設備作為欠稅之擔保,該局說明,機器設備屬折舊

資產,因變價、保管及價值之估算,在實務上有困難,所以不得作為

欠稅之擔保,依規定可提供黃金、有價證券、政府公債或銀行存單作

為擔保品。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鍾惠萍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300

更新日期: 105/10/1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