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多元繳稅既方便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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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多元繳稅既方便又安全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將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之土地合併歸戶課徵。所以,如果您在本市擁有2筆以上的土地,也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本(105)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截止日為11月30日,稅務局提供多元繳稅方式,方便民眾繳納地價稅,繳納方式如下:
(一)現金繳納:至各縣市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二)晶片金融卡繳納:持晶片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或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轉帳繳稅。
(三)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1、以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或納稅義務人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電話6碼地區請撥41-6666或41-4111,服務代碼166#)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進行轉帳繳稅。
2、或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裝置條碼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繳稅,並請確認APP開啟繳稅服務網站網址是否正確。
3、或開啟「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如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之「t wallet」或智付寶股份有限公司之「智付寶Pay2go」,經自行輸入繳稅資料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帶入繳稅資料後,以行動支付工具線上繳納稅款。
(四)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12月2日)24時前,惟105年12月1日至同年12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五)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即可線上查詢繳款明細,並可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
(六)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請納稅義務人於105年11月30日24時前預留應納稅款,以便105年12月1日扣款。

  以上繳稅方式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10/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