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定課徵娛樂稅的商號,若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應儘速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查定課徵娛樂稅的商號,若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應儘速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以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如果提供娛樂之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主動並儘速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備。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經營電動玩具、抓娃娃機、卡拉OK、電動搖搖馬及網咖等具有娛樂性質之設施,經主管稽徵機關以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之業者,若娛樂設備數量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稅額。娛樂稅代徵人如未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更新日期: 105/10/0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